近期,为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行业廉洁风险防控,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精神,持续净化医疗行业风气,营造风清气正、依法执业的医疗环境,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标准、全覆盖开展系列法治廉洁警示教育活动,以学促廉、以警正风,全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依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资源优势,医院主动对接北京积水潭医院,借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精准把脉释法。2026年4月23日,医院作为北京积水潭医院专题法治教育分会场,组织纪检监察室、行风办、审计科、采购管理办公室等重点职能科室人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司法解释—严惩新型隐性腐败”专题法治教育培训。
培训由北京积水潭医院法律顾问主讲,对《解释(二)》条文进行逐条细致解读,重点围绕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认定标准、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新规、医疗领域高风险环节法律适用等核心内容深入讲解。会议要求,全院要严格对标《解释(二)》各项规定,结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内部管控机制,紧盯关键岗位、重点流程强化监督,从思想和制度层面双线筑牢拒腐防变坚固防线。
为推动法规精神入脑入心、全员知晓,4月28日,郑州市中心医院召开专题院周会,由医院纪委书记王贺对《解释(二)》进行深度专题解读。医院领导班子、行政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等关键岗位人员现场参会学习。
王贺书记紧扣医疗行业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新规落地对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带来的深远影响,重点解读入罪门槛降低、身份壁垒打破等核心政策变化,明确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累计达3万元即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同时,结合药品耗材回扣、学术赞助捐赠、医疗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及期权式腐败等四大高风险场景,深度拆解各类披着合法外衣的隐性腐败变异手段,警示全体干部职工严守法律红线、恪守职业底线,坚决杜绝权力寻租、违规谋利行为。
学习贯彻不止于会场,更落实到全员行动。院周会后,全院各临床、医技、行政科室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由科室负责人牵头,利用晨会、科务会等开展二次传达学习,将法规要求和廉洁警示直达一线医务人员,实现全员覆盖、不漏一人,推动廉洁从业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此外,医院强化资源下沉、以案促学,在院内OA网法律法规专栏全文刊发《解释(二)》原文,同步推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剖析,通过“法规原文+典型案例”双重警示教育模式,让全院医务人员清晰明晰法律红线、深刻认清违纪违法严重后果,时刻常怀敬畏之心、严守从业规矩。
下一步,郑州市中心医院将以学习贯彻《解释(二)》为契机,常态化推进行风建设与法治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医院纪委、行风办将健全事前预防、事中监督、违规必究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引导全体医务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力营造公平透明、风清气正的法治化医疗环境,为医院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纪律作风保障。(赵医莉 袁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