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刻度 | 三门峡:地方立法助天鹅之城向新向上发展

2025年09月12日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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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鹅之城三门峡,上万只天鹅唱响“冬日恋歌”;小秦岭生态治理吸引世界目光;“圣地仰韶·花开中国”文化品牌愈加闪亮……一幅幅生态宜居、和谐共生、文明包容的画卷,见证这座城市十年立良法促善治的生动实践,诉说着地方立法与城市共生长同向上的深刻逻辑。

十年来,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紧握“法治之笔”,紧扣时代脉搏和民生关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先后颁布实施10余部地方性法规,直指民生关切。法治的根系深扎城市发展的脉络,开花于寻常百姓家,三门峡地方立法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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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咨询专家聘任仪式。(资料图片)



党的全面领导把稳立法“航向标”

立法权来之不易,用好是关键。

十年来,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无论是五年立法规划,还是年度立法计划甚至动态调整,都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立法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向市委报告”已成为工作铁律。从法规立项,到起草审议,从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再到法规实施,市委的统筹协调作用无处不在,确保每一部法规都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航行。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和职能优势,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立法的途径明显拓宽,全社会立法共识广泛凝聚,有力推动三门峡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小切口立法护航大民生

立法坚持围绕大局,赋能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地方治理需求,不贪大求全,以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为标准,精准把脉地方所需、民生所盼,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为生态点睛。《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划定了“天鹅特区”,惊扰天鹅活动被明令禁止,天鹅之城实至名归。作为全国首部针对单一国家级保护区的市级立法,《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用最严条款约束矿产开采,压实生态修复责任,让昔日满目疮痍的矿区变回青青世界,小秦岭矿山修复2021年入选联合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门峡生态立市的新样板。《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则自我加压,设定了严于省标的排放限值,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共护蓝天贡献力量。

助文脉固根。如何守护沉睡7000年的仰韶文明?《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给出了“三门峡方案”,首创的“名录管理+禁种清单”模式,连深根系植物可能破坏遗址地层的细节都考虑到了。这部法规推动6处遗址纳入国家保护工程。《三门峡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则为红色基因的传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铠甲。

为生活添彩。三门峡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启城市精细化管理新篇章。困扰城市多年的电梯安全难题,在《三门峡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中找到破解之道。《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剑指高空抛物、噪声扰民等行为。《三门峡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为“家门口幸福养老”提供法治支撑。

开门立法汇聚金点子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成为立法主角。

三门峡立法实现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统一,推动立法项目更好倾听民声、顺应民意、合乎民心。

沉下去听民声。制定《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该市人大常委会直接把立法座谈会开到了社区,广场舞噪声大、养犬人不文明遛狗等“槽点”最终都在法规条款中得到回应。《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历经27轮修改,面向矿山企业、村民的听证会开了18场,补偿、转产扶持这些带着泥土气息的诉求被郑重地写入法条。

联起来聚民智。遍布全市的3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82个人大代表联络站成为民意直通车。讨论《三门峡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时,湖滨区人大代表和居民代表用朴实的方言提出了20多条建议。今年5月,立法咨询专家库新增50名专家。《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中,法律专家、野生动物保护者、摄影“发烧友”齐聚一堂,经过7次论证、5次跨省调研、14轮大修改,最终厘清湿地管理中权责不清、多头执法等顽疾根源。

十年耕耘,硕果累累。正如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栗金强所说:“立一法而兴一域,良法善治正转化为三门峡跨越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站在新起点上,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嘱托,小切口解民忧,大格局护山河,以高质量立法之笔续写良法善治新章节,为现代化三门峡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绘出更加壮丽的法治新画卷。



三门峡市地方立法时间轴


2016年

• 《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17年1月1日

2017年

•《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17年11月1日

2018年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实施时间:2018年12月1日

2019年

•《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实施时间:2019年11月1日

2020年

•《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

2021年

•《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

2022年

•《三门峡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

实施时间:2023年1月1日

2023年

•《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24年1月1日

2024年

•《三门峡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4年10月1日

•《三门峡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实施时间:2025年3月1日


特色立法解读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为小秦岭区域生态保护 织密法律屏障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称小秦岭保护区)位于秦岭山脉最东端。20世纪70年代,该区域逐渐发展成为全国第二大黄金主矿区,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长期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和影响。

为加强小秦岭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该条例特色条款突出。确定分区管理,按照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进行划分,核心区禁止擅自进入,因科研需要进入需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计划,并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缓冲区禁止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细化乡镇和村委的保护职责,在森林防火紧要期严格管控;规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解决保护区的相关问题;对于破坏保护区的砍伐、放牧、狩猎等禁止性行为,明确相应处罚措施。

该条例严格贯彻中央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为小秦岭保护区织密法律屏障。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法工委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实地调研、指导,充分了解条例实施情况,对具体问题进行督促解决。

经过治理修复,小秦岭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生态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林区空气负离子含量大幅提升。小秦岭矿山修复入选联合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全国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小秦岭在生态保护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拔节提升。

来源:河南法治报社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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