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刻度 | 安阳:构建饱含民生温度治理智慧的法规体系

2025年09月12日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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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7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城乡建设、生态文明、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四大领域,用十年时间精心绘制了一幅法治安阳的壮丽画卷——16部饱含民生温度、治理智慧的地方性法规次第诞生,构建起具有安阳特色的地方法规体系,为古都安阳向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迈进装上法治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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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9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为3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资料图片)





四个坚持 高质量立法有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工作政治方向正确。

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因需、应时、有序开展立法,第一时间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两高四着力”“一高地一区三中心”等战略部署,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项、起草、审议、监督、宣传等立法工作全过程,完善公开、调研、座谈、咨询、评估、论证等机制,促进地方立法听民声、聚民智,努力寻求立法“最大公约数”。

精准聚焦 立法成果有特色

民生立法率先突破。2018年在全省率先制定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打通民生“最后一公里”;2021年制定《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今年出台《安阳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回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满足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的需求。

社会治理创新领跑。2017年制定全省首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为引领推动该市城市管理综合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2021年创制全国首部地级市政务服务条例(获第七届“法治政府奖”);2022年出台的《安阳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是全省首部、全国第二部关于社会治理方面的条例,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安阳智慧;2024年制定《安阳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填补了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领域立法空白,在全国属首例。

生态立法筑牢屏障。制定《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阳市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打造天空蓝、城市绿、河湖清的生态安阳;2023年协同鹤壁等四市制定卫河保护条例,开我省协同立法先河,为守护卫河安澜,促进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文化保护传承创新。2016年出台《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以善法护航红旗渠精神永续;2021年协助修订《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法治支撑。

汇聚民智 立法机制有创新

协同立法聚合力。探索人大主导、多元协同、阶段主责模式,相关部门分阶段协作,责任明晰、各展所长。

流程优化强质效。制定出台《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工作规则》,规范了地方立法活动,健全了地方立法工作流程,保证了立法质量和效率。

三重机制保质量。建立“一调研一论证一评估”机制,确保法规符合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广纳民意夯基础。发挥3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通过“一全两征三指导”工作法,累计征集意见建议700余条;专家学者、律师等参与论证评估,提升立法专业性。

闭环监督 法规落地有实效

评估检查双轨并行。在全省首次制定《立法后评估办法》,2021年对《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等开展评估,通过问卷、实景拍摄等方式,全面评价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存在问题、修订意见,有效提升法规权威性和影响力。探索“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闭环监督模式,2023年在对《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围绕学校规划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保证该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区域协同护航实施。协同鹤壁等四市开展卫河保护执法检查,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法治护航区域生态治理。

良法善治,行而不辍。十年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以16部具有安阳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立法成绩单,镌刻下安阳法治建设的时代印记。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将聚焦“两高四着力”,持续完善地方法规体系,以法治之力护航古都安阳向新而行、向高攀登,以立法之笔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安阳市地方立法时间轴


2016年

•《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17年1月1日

2017年

•《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

•《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实施时间:2019年1月1日

2018年

•《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

实施时间:2019年6月1日

2019年

•《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实施时间:2019年7月1日

2020年

•《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

2021年

•《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

实施时间:2021年12月1日

•《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实施时间:2022年3月1日

2022年

•《安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2年9月1日

•《安阳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

实施时间:2022年10月1日

2023年

•《 安阳市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23年10月1日

•《安阳市燃气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3年10月1日

•《安阳市卫河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24年5月1日

2024年

•《安阳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4年8月1日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4年11月1日

2025年

•《安阳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


特色立法解读

《安阳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以法治力量 筑牢消防安全屏障

2024年5月30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安阳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共32条,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内容全面具体,重点突出,特色明显。

该条例是针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创制性立法,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性和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操作性,填补了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领域立法空白,系全国首例。该条例的出台有效破解了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体现了较高的立法水平。

该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小切口、精细化立法理念,内容具体、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在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前消防体制改革框架下,首次提出了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概念,填补了传统“九小”场所监管空白,强化了部门职责监管,堵塞了体制机制漏洞,避免了责任悬空,形成了消防职责的闭环管理,标志着安阳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进入法治化轨道。

该条例聚焦“九小”场所和新业态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因需应时立法、推动解决问题,符合实际需要,具有地域特色,体现了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重要作用。

来源:河南法治报社 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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