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出台了一批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交上了一份以良法促善治谋发展的成绩单,走出了一条具有开封特色的地方立法之路。
开封市龙亭区四季城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资料图片)
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统一,精准回应时代需求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地方立法服务创新驱动、开放兴市、郑开同城等战略重点。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区停车管理等条例,有力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颁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等条例,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出台文物保护、古城保护等条例,守护古城文化根脉、传承古都文明;起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让家门口养老的民生温度触手可及;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擦亮魅力开封亮丽名片。
从摸索实践到坚毅笃行,开封制定了一批不仅具有基础性、支撑性,还具有开创性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地方性法规,为护航开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让人民群众成为民主立法的“主角”。
81岁的祁忠泽是开封市顺河区的一名普通群众。《开封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征集意见时,他提出了将刘家胡同、花井巷等传统街巷列为重点保护对象的立法建议。该条例实施之日,他接到一份红彤彤的立法建议采纳证书。
开封市龙亭区人大代表、邢家锅贴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邢奎提出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非工作时间免费对外地游客车辆开放内部停车场的建议。《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吸纳了这一务实可行的“金点子”。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截至目前,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律所、司法所设置了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立法建议近900条,确保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满载民意民智。
坚持共治共管,擦亮高质量发展鲜明法治底色
2023年11月,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由郑州、开封、许昌、周口四市启动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
作为协同立法的首次实践,开封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本地实际与区域协调发展,与郑州等三市共同构建贾鲁河共治共管共赢的法治保障机制。立法工作实行双组长制,组建工作专班,强力推进起草、审议各环节有序开展;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开展立法协商,发动社会参与,广集各方面意见建议105条;结合开封实际设置特色条款,因地制宜解决差异性问题,全流域、全方位合力推进贾鲁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法贵必行,做好促善治“后半篇文章”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开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施行,让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从有章可循提升到了有法可依。2024年7月,执法人员根据该条例,责令一工地停工整改。
《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的出台,有效解决了景区违法占用道路收取停车费的顽疾。该条例通过设置禁止性条款和罚则,完善了处罚种类,强化了法规的实施性功能。
立良法是完成“前半篇文章”,促善治是做好“后半篇文章”。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的决定》,锚定普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全过程,明确法规实施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从源头和制度层面推动法贵必行。
谱良法之策,促善治之为,务发展之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为引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2016年
•《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16年10月1日
2017年
•《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17年7月1日
•《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
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
2018年
•《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19年1月1日
2019年
•《开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实施时间:2020年1月1日
•《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实施时间:2020年3月1日
2020年
•《开封古城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
2021年
•《开封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1年10月1日
•《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实施时间:2022年2月1日
2023年
•《开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3年8月1日
•《开封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实施时间:2024年7月1日
2024年
•《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25年1月1日
•《开封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2025年3月1日
2025年
•《开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
特色立法解读
《开封古城保护条例》
让古城焕发新活力
《开封古城保护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一部充分体现地域特征、人文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实施4年多来,为保护和传承开封历史文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较好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促进作用。
该条例理顺体制,明确责任,建立行政保障体系。一是建立了两级政府负责的竖向行政监管组织框架:市政府负责开封古城保护工作,将开封古城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政府为古城保护的属地责任主体。二是明确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古城保护责任,建立行政部门横向联动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形成平行互动、条块结合的保护格局。
为防止自然力量和人为损坏保护对象,该条例还针对古城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损毁、破坏各类保护对象的违法行为设定禁止性规定和禁止性事项,并对各种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该条例实施后,社会反响良好,古城管理理念进一步深化,管理制度得到细化完善,职责更加清晰,管理依据更加具体充分。古城保护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古城保护与生态修复双向发力,促进了古城城市形态、街道景观、基础设施、生态水系、城市产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有机更新,古城开封的知名度、美誉度大幅提升,先后被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文化带等国家重大战略。
目前,“一城宋韵·东京梦华”“开封四月最清明”“灯火开封”“大宋不夜城”“夜开封·欢乐宋”等品牌逐渐叫响,为开封市打造文旅文创新高地、积蓄产业发展新动能打下了坚实基础。④
来源:河南法治报社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