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林栋
8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河南省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8月15日正式施行。据悉,我省现行有效的257部省本级法规中,与生态环境法典密切相关的有87部,经过法规清理,打包废止4部、打包修改19部、拟全面修订9部、拟新制定11部,同步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1件。全省现行有效设区的市法规359部,修改115部879条。
针对地方性法规衔接问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时志强表示,除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外,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司法厅已组织有关省直部门对生态环境领域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地方配套立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渗透力、影响力。
聚焦污染防治实操层面,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法典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体制度。“例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修改后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餐饮服务业布局统筹,从源头防范化解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杰说。
围绕水资源与河湖保护,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祝云宪表示,水利部门配合完成涉水法规相关条款修改,将推进《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调研,加快《河南省南水北调工程管护及供水条例》立法,以法治保障水安全与输水沿线水质安全。
下一步,河南将从集中清理转向常态化贯彻实施,持续做好法规清理“后半篇文章”。建立地方性法规常态化清理机制,深入开展分层分类宣讲,切实把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为新时代美丽河南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