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法官的裤腿沾着麦垄的泥土,国徽挂在村头的老树下,围坐在几条刻着岁月的木板凳上,一场关乎公正与和谐的审理就在田间地头展开——这是鄢陵县法院屯沟法庭法官再寻常不过的工作场景。
70年来,屯沟法庭的法官一次次出发,持为民情怀深耕于广袤乡村,将法治根系深植进基层土壤。
“板凳”精神,正是这样将司法实践从庄严的法庭延伸到乡村的每一条小路、每一个院落。
土路上:行走的司法刻度
屯沟法庭的历史,印在泥土路上。
早期条件艰苦,法官骑着自行车,驮着国徽下村开庭。“一天常常跑好几个村子,鞋上、裤腿全是泥。”这泥土,是最朴素的见证。
从老法官的“二八大杠”到如今的巡回审判车,车轮驶向田间的方向从未改变。携卷下乡、巡回审判、判后回访,在矛盾发生的第一现场介入,诠释“板凳”精神的核心理念:离群众最近,与百姓最亲。
裤腿上的泥土有多厚,与群众的情感就有多深;板凳在民心上立得有多稳,公平正义的根基就有多实。
田埂上:最接地气的审判庭
在屯沟法庭的实践中,田埂是最踏实的“板凳”,村头是最接地气的审判庭。
“坐在田埂上,和坐在审判台上,视角完全不同。”一名年轻法官在日记中写道,“在这里,你不只听到陈述,更能感受到他们对土地的感情。”“田埂庭审”把抽象的法条化为具体的生活场景。法官得以看清纠纷背后的复杂成因,作出的裁判也更贴合乡土实际,更易被群众理解和履行。在这里,法官是调查员,解析矛盾根源;是调解员,化解家庭积怨;是普法者,用身边事教育乡邻;更是治理参与者,借个案修复社会关系。
群众的认可,成为最美的勋章:“屯沟法庭的法官,懂农村,懂我们。”
板凳上:唠出来的司法信任
司法权威来自法律赋予,司法信任却需通过共情赢得。
“和群众坐一条板凳”,在屯沟法庭往往是字面意思上的真实场景。法官走进农家院落,和群众坐在同一条板凳上,营造了视线平齐对话的物理场域。促膝交谈间,法律话语与方言乡音相互交融。
“坐在他家板凳上,他就觉得你是自己人,什么都愿意说。”这份“自己人”的认同,成为司法获取真实信息、触及矛盾核心的情感锁钥。
审理农田灌溉纠纷,法官不仅听到水权之争,也看见干裂的田地、焦灼的眼神,真正理解水对于农民生计的意义;调解家产分割纠纷,法官要厘清的不只是财产清单,更是恩怨背后的人情冷暖与伦理期待。这正是“板凳”精神的延伸——司法关怀不止于判决,更在于生活的柴米油盐。
裤腿上:带泥土的调查笔记
不了解农村,就不懂农民;不懂农民,就审不好涉农案件。
“我们腿上的泥土,就是最好的调研笔记。”“板凳”精神的内涵,必然包含深入田间的调查研究。法官通过实地走访,既能查清个案事实,也能洞察各种矛盾纠纷背后的乡土逻辑。
乡村秩序由法律、政策、村规民约、风俗伦理等多重规范交织而成。屯沟法庭的裁判之所以令人信服,是因其善于在法律框架内,融通合乎公序良俗的乡土智慧,让裁判既彰显法律的权威,又注重社会的和谐;既旗帜鲜明,又润物无声,实现司法效能的最大化。
这种“沾泥带土”的调研,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生动写照。它要求置身农村地区的基层法官,既要精通法律,也要读懂乡土中国这本无字之书。
如今,屯沟法庭的年轻法官再次走向乡间小路,裤脚又沾上新的泥土。这或许是中国基层司法最动人的风景。
“板凳”精神的深耕,是一条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转化为社会治理实效的坚实路径,映射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刻的实践智慧:法治的权威,不仅来自国家的强制力,更源于人民群众内心的真正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