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林栋 实习生 王若冰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7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一审。河南法治报记者带您看看《条例(草案)》都有哪些内容。
加强耕地用途管控。《条例(草案)》拟在第九条、第十二条制定“硬核”内容,加强耕地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
调动农民积极性。为让农民种粮更有奔头,《条例(草案)》第九条拟定了补偿激励条款,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以更好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的积极性。
建设目标更科学。《条例(草案)》第十条拟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权责一致、责能一致原则,在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中,明确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方面的履职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建后管护。
发挥政策托底作用。《条例(草案)》拟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省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实行临时收储,有关费用可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风险基金不足部分列入财政预算解决”,保障种粮农民利益。
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条例(草案)》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拟定“推动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为粮食产业发展注入强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