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昨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应急管理部联合举办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领域重要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发布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等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有关情况。
据介绍,新修订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了火灾隐患分级判定体系,通过量化指标和动态评估模型,实现隐患早识别、早预警,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与旧版标准相比,新版标准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一是增加了重大火灾隐患的直接判定要素,将容易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单要素直接判定隐患情形,从旧版标准规定的10项增加到30项,并重点对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分别规定直接判定要素,更加简便直观。
二是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将近年来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致灾因素纳入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要素。例如,疏散楼梯间的地上与地下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住宅建筑架空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
三是增强了标准的适用性,不仅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发现和判定重大火灾隐患,也适用于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用标准排查火灾隐患,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消防治理格局。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重要依据。此次发布的《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等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规范了全生命周期技术要求,将有效提升全社会应急避难能力水平,确保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能够“有地可避、有序可循”。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建立涵盖矿山、危化、消防等10大领域2000余项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