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架在乡村巷陌间——夏邑县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侧记

2024年04月18日10:08 来源: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报记者 何永刚

这是一项发端于基层的治理经验,解决的是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事。

一件件民生小事,一头连着百姓生活,一头连着社会发展。

如何做好这些小事,将司法服务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是夏邑县法院长期摸索的问题。走下审判台、走进田间地头、走到群众身边,是该院反复探寻后找到的解决之策。

5个法庭,5条解纷“通道”。

在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引下,夏邑县法院各法庭不断创新、解码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思路、新方式。

“法官驿站”“特色法庭”“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法官+解纷平台”……一个人民法庭打造一块特色品牌,法官努力把服务距离拉近到“最后一米”,把“枫桥”架在了乡村巷陌间,架在了老百姓的心坎上。

2023年,夏邑县法院诉前分流纠纷5281件,诉前调解成功2152件,调解成功率40.7%;民事案件调解率33.92%,民事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68.57%,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数字也许是枯燥的,但这些数字背后释放出的浓浓民生暖意,确让人有丝丝感动。

“小法庭”释放社会治理“大能量”

阳光洒进宁静的村子,来自夏邑县法院王集法庭的巡回审判车,又一次开到了群众家门口。

在位于刘店集乡三里庄村的王集法庭巡回办案点,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正式开庭。

“下判决容易,但还是有隐患。都是邻居,能调解结案是最好的。”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蒋昊伸没有离开,他依旧在努力,试图在原、被告之间找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蒋昊伸找到村委会主任李西方,又来到建房的地方,在庭审的基础上再次调解。经过近一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当事人李某终于认识到错误,村干部趁热打铁,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蒋昊伸又向被告人、村干部、群众开展以案说法和判后释疑,宣讲法律知识。

夏邑县法院的基层法庭,要发挥啥样的作用?

夏邑县法院院长刘德慧说:“基层法庭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应该主动把法庭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基层法庭要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目标牢牢扛在肩上,发挥出社会治理的大能量。”

在县法院党组的统筹指导下,各基层法庭通过“三步工作法”,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何为“三步工作法”?刘德慧给出了解释:靠前一步防风险,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跨实一步解纠纷,变“诉讼为主”为“诉讼断后”;走深一步树公信,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

“三步工作法”环环相扣,展现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别样“枫”景。

“驿站”服务直达“神经末梢”

“法庭审务工作站”“法官工作室”“巡回办案点”,在夏邑县各乡镇及行政村,都有这样的“驿站”标牌。

“经常有法官来村里办公。”这是夏邑群众的直观印象,更是人民法庭延伸工作职能的方式。

“‘站’‘室’‘点’讲求实效,能够让机构真正起到作用,让服务真正落地见效。”夏邑县法院党组成员赵艳说。

“本以为这事得费时费力打官司,没想到这么快在家门口就解决了,而且是‘零成本’解纷,我们没花一分钱!”纠纷解决后,一名当事人如释重负地说。

这起排除妨碍纠纷案,是济阳法庭法官金景利在“驿站”值班时接到的。接案后,金景利联合当地司法所、村干部,采取“法庭+村委会”多方联动的方式,在田间地头现场调解了这起因树木造成农作物减产的农田相邻纠纷案。经过“会诊”根源、释法说理和教育引导,法官在现场拿出了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调解方案。

除了现场调解案件,人民法庭还借助“驿站”,选取赡养费、抚养费、婚约彩礼、相邻权纠纷等在农村具有典型意义的纠纷案件,现场开庭,以案释法,达到“办结一案、化解类案、教育一片”的叠加效果。

目前,夏邑县共设立乡镇法庭审务工作站25个、村(社区)法官工作室618个、巡回办案点15个。“驿站”建立健全了法官坐班轮岗、走访座谈制度。法院选派法官、法官助理轮流到“驿站”值班,主动承担网上立案、线上诉讼、释法答疑、民意沟通等职能。

这些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个性化“驿站”,像满天星斗散落在栗城大地,犹如安插在基层治理的“前沿哨”,让法官真正“坐”到群众的板凳上,“想”到群众的心坎里,“干”到群众的家门口,打通了司法服务的“神经末梢”,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止讼息争达无讼之境

围绕“矛盾不出村”的目标,法庭干警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脚沾泥土接地气,深入村居办实事,把“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前端、最远端、最末端。除了优质高效地完成“规定动作”外,各法庭还结合各自辖区的民俗特点、经济特色,推出丰富多彩的“自选动作”。

王集法庭形成了“人民法庭+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会”的“1+3+X”和“人民法庭+各相关领域机构”的“1+N”两种联动调处机制,将多元解纷工作贯穿调解、审理和执行全流程。

会亭法庭成立“打火机特色产业法庭”,并联动夏邑县打火机行业商会,成立“法庭+商会”调解工作室。法官在审理案件和执行过程中,发挥商会在企业间的“黏合”作用,许多涉企执行案件在商会的调停下自行和解结案。

济阳法庭积极探索“法庭+”调解模式,多举措推进溯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李集法庭建立“一企一法官”联络对接机制,通过“一对一”排忧解难、“点对点”精准服务、“面对面”沟通衔接,帮助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增强企业负责人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孔庄法庭坚持矛盾排查工作机制,通过下乡走访、举办“法庭公众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将法治力量从化解端前移到预防端,实现司法服务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转变。

在创新自己工作特色基础上,各法庭还与“乡贤调解”“五老调解”“和事佬调解”等特色性社会组织建立常态化诉调对接关系,不定期邀请社会组织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区、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社区、乡村向“少讼少访”“无讼无访”转变。

初心唤我行,未来皆可期。

“枫桥经验”是群众经验,也是群众路线。夏邑县法院各法庭坚持站稳人民立场,用脚步丈量土地,用行动化解民忧,用法治的方式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将矛盾纠纷调处在网格,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把人们心中美丽的“枫桥”高高架在乡村巷陌之间,描绘出了一幅基层司法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的美丽“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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