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相关线索,依法查处了平顶山正铎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平顶山正铎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厂房设备、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业务、资金回流、支付手续费等手段,接收虚开发票,并对外虚开发票,涉及金额2456.47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该公司接收、开具的25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发票,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平顶山正铎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某伟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监、外汇管理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来源:河南省税务局)
编辑:黄慧
审核:赵显
终审:侯钦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