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检察官助理 | 在办案中历练成长

2025年08月22日16:47 来源:河南法治报

       河南法治报记者 吴倩 通讯员 周航

  办公桌上堆着高高的卷宗,旁边放着摊开的《刑法一本通》。办公桌后,刘丽正在埋头记笔记。她是郑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在她看来,要想快速成长,唯有锲而不舍地钻研业务,并在长期办案过程中积累沉淀。

  从检五年多来,刘丽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百余件,曾获第十二届郑州市“十佳公诉人”称号,并获河南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分区论辩赛中部赛区“优秀风采奖”、河南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论辩赛“最佳风采奖”,入选河南省第一批刑事检察拔尖人才库。

  检察故事

  2021年8月,一起三人涉嫌走私手表案被移送至郑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审查起诉。经查,2016年9月至2021年5月,三人将从境外订购的手表通过走私团伙走私入境,然后在国内销售牟利。三人分别在郑州、深圳等地成立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对于走私手表的事心照不宣。

  到案后,部分犯罪嫌疑人供述避重就轻、否认走私事实。为查明三人具体行为、偷逃税款数额等情况,刘丽协助承办检察官,对案涉手表逐一进行证据梳理,对卷宗中每只手表对应的转账记录、快递单号、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核对并制作表格。审查中,刘丽和承办检察官发现个别案涉手表缺少支付、“水客代工”过程等关键信息,便拟制四页继续侦查提纲,引导海关部门侦查补强证据,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部分提出扣减意见,最终精准认定每名嫌疑人的犯罪数额,并获法院支持。

  以证据为核心是高质效办好刑事案件的基础。面对复杂的证据材料,刘丽以慎之又慎的态度反复推敲、查漏补缺,尽可能还原客观事实,进而准确认定法律事实。她说,办案是个良心活,把每一起案件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

  “竞赛不仅是刑事检察业务水平的比拼,也是一场身心的较量,更是一次精益求精的良机。”提起去年的河南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论辩赛,刘丽瞬间神采奕奕。

  此次论辩赛不仅考验参赛选手的理论功底,还要求他们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精准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现场反应能力,这些都离不开日常积累和赛前训练。在一次次实战训练中,刘丽认识到,论辩赛的魅力不仅在于语言的交锋、思维的碰撞、团队的协作,还在于探索辩题背后蕴含的法律关系以及案件传递的法治价值。

  公诉人的成长离不开传承和积淀,业务竞赛不是单打独斗,更是团队作战。刘丽记得很多未能上场比赛的小伙伴,他们在背后默默付出、全程陪练,在剖析辩点、查阅资料、撰写文稿等方面毫无保留地为她提供智力支持。“团队的凝聚力赋予我站在赛场上的勇气和底气,也是我们的队伍取得好成绩的关键。”刘丽说。

  办公室里,此起彼伏的电话铃声、不断响起的敲门声,经常打断刘丽手头的工作。除办案外,她还参与多个专项工作,如优化营商环境、反洗钱等。半天埋头整理各种数据、撰写材料,半天抽身办理案件,成了她的工作常态。

  参加工作以来,刘丽笔耕不辍、笃行不怠,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协助草拟的综合性材料多次受到领导、同事的肯定。即使经常加班加点,她也从未想过退缩,因为她明白,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与其苦熬,不如乐干。她认为,这些工作能让自己在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上有所提升。正是这种满足感和成就感,让她有了坚持下去的动力。

  刘丽所在的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牵头的专项工作较多,涉及经济、民生等方面。她始终坚持“无小事、零差错、重细节”的工作理念,确保材料中的每一个观点、每一个数据、每一个案事例都准确无误。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篇文稿,字斟句酌、反复校对,努力做到文字表达准确,内容逻辑清晰。

  熠熠检徽映初心。“新时代检察人要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的法治事业,在急难险重的任务中练就‘硬肩膀’,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过程中成长,用‘铁肩担道义、青春铸检魂’的激情,奔赴山海,逐光而行。”刘丽说。

  对话

  记者:参加河南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论辩赛,您的办案能力得到了哪些提升?

  刘丽:法越论越清,理越辩越明。论辩赛对我来说是一次历练,更是一次成长机会。在参加论辩赛的过程中,我对已有知识体系进行了再梳理。这是一段发现不足、突破自我的提升之旅。公诉人只有拥有扎实的业务能力、专业的作风精神,才能在庭审时有底气,在办案时游刃有余。

  记者:刑检工作既要较真,守住法律底线,又要“如我在诉”,回应群众期待。您对此怎么理解?

  刘丽:刑检工作必须较真。我们要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案件,用心维护公平正义。在办案中丝毫不能马虎,要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审查证据,从细节入手,确保对案件准确定性、不枉不纵。同时,我们要秉承“如我在诉”的理念,深入分析个案背后的法、理、情,回应和实现群众朴素的正义期待,通过公正司法,让办案结果能经得起群众心中那杆“秤”的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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