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检察官 | 在代码丛林与数据迷宫中破局

2025年06月16日18:15 来源: 河南法治报

       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宋歌 豆梦雨

  站在公诉席上,她是捍卫法律尊严的检察官;穿梭于代码丛林与数据迷宫中,她是追踪罪恶踪迹的猎手。作为一名专注经济和网络犯罪的刑事检察官,她在法律条文与技术壁垒间寻找正义的支点,让真相在证据的光照下显现。她是周口市淮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刘艳艳,从检以来,她获得了“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检察故事

  经济犯罪的战场,往往弥漫着看似合规的迷雾。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时,面对动辄数百万的财务数据、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刘艳艳需要小心翼翼地挖掘证据。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披着“高收益理财”的外衣,诱骗数百名投资者投入上亿元资金。刘艳艳主动作为、挺膺担当,带领团队开启了“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逐页核对1000余页的资金流水,梳理110组关键证言,最终,在1个月的期限内完成对72本卷宗材料的审查,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核算出精准的涉案金额,为案件准确定罪量刑提供坚实依据。在案件审查期间,她还耐心接待多次来访的受害者,通过释法说理等方式及时回应诉求,既讲透法律规定,又做好心理疏导,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办理某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的过程中,犯罪团伙通过设立数十家空壳公司,构建起庞大的“开票网络”,涉罪金额数千万元。想要给嫌疑人准确定罪精准量刑,就必须在海量数据中梳理出犯罪链条,让犯罪链条形成“开票—抵扣—退税”完整的资金链闭环。刘艳艳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则、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进项销项的匹配关系等专业税务知识,都成为横亘在办案路上的“拦路虎”。白天,她埋首于堆积如山的账册中,逐页核对数千份发票信息,夜晚,她挑灯研读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为了弄清“假自营、真代理”的犯罪手法,她多次向税务机关专家请教。为了掌握出口退税的运作流程,她专门到外贸企业实地调研。经过3个月的刻苦钻研,她终于从错综复杂的资金流水中,梳理出犯罪团伙虚构交易、虚开发票、虚假结汇的完整证据链,精准计算出涉案金额。最终,她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税务知识,不仅成功追诉了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还追缴了大部分涉案税款,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当案件转战至网络空间,犯罪手段变得更加隐蔽与复杂,刘艳艳的战场也从实体卷宗转移到电子屏幕。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数字战场上,每一个像素都可能隐藏着关键证据,每一串代码都可能暗藏犯罪轨迹。在她办理的一起新型AI换脸诈骗案中,犯罪团伙利用深度伪造技术,通过克隆受害者亲属的声音和面容实施诈骗。受害者在虚假信息下,将全部积蓄转入对方账户。面对犯罪分子精心设置的加密通信、虚拟货币洗钱等技术屏障,刘艳艳与网安民警、技术专家多次沟通,学习区块链溯源、电子证据固定等专业知识。当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时,刘艳艳深刻体会到,在网络犯罪的战场上,法律的严谨与科技的锋芒缺一不可。

  对话

  记者:在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面对海量数据和专业壁垒,您如何精准把控案件细节?

  刘艳艳:在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案件办理中,我始终以法律监督者的视角,在技术分析与司法审查之间建立精准平衡。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专业技术团队协作,将复杂的资金流水、电子数据转化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证据链,同时坚持“穿透式”审查,从海量信息中锁定关键节点,确保每份证据都经得起检验。

  记者:您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注重与受害者的沟通。您如何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兼顾他们的情感需求?

  刘艳艳:面对遭受重大损失的受害者,我始终秉持“办案先解心”的理念。一是耐心倾听他们的遭遇,让他们感受到被理解和尊重;二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案件进展和法律程序,帮助他们理解司法机关的工作。这样往往能取得好的社会效果。

  记者:您在一些网络犯罪案件的办理中,如何跨越技术鸿沟?

  刘艳艳:网络犯罪日新月异,检察官必须与时俱进。我的经验是“法律+技术”双轮驱动。一方面,与技术专家紧密协作。比如在办理那起AI换脸诈骗案时,我和网安团队一起研究如何固定电子证据,如何追踪虚拟货币流向。法律人不需要成为技术专家,但必须知道技术能做什么、证据怎么用。另一方面,主动学习新技术。我会参加区块链、电子取证等方面的培训,甚至自学一些基础编程知识,确保自己能看懂技术报告,不被专业术语“唬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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