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7月17日召开民营经济保护恳谈会,标志着我省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各级政法机关作为国家的主要法治力量和依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必须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先行一步、有更多的积极作为。
从恳谈会上透露的消息来看,省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18条措施要求检察机关坚持平等保护、依法办案,突出重点、靶向用力,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以专项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个涉企案件。
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有效落实一系列措施,通过高质效检察办案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规定,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全要素打通涉企民事监督堵点,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依法加强涉企案件行政检察监督,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同步履行惩治犯罪、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依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促进各方面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时代催人奋进,使命呼唤担当。广大政法机关必须以锚定未来的决心、以时不我待的行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