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吴倩 本报通讯员 郭蕊 钟爱
“一年内,感情不和可以退钱,还能再介绍一个。”面对这样的承诺,河南某地农村青年王某交了15万元彩礼,迎娶了素未谋面的“新娘”。然而,婚后仅两个月,“新娘”便以不习惯居住环境为由一去不返。王某多方联系未果后,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遂报警。
7月28日,记者获悉,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检察院(下称郑州自贸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李某、名某等6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一条以“跨国相亲”为名、以旅游签证为通道的黑色产业链被斩断。
从“新娘”到中介
2024年5月,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化名“芳芳”的越南籍女子。中介李某向王某再三承诺“包娶到家”,甚至保证“一年内感情不和或者没怀孕可以退钱”。第二次和李某见面时,王某便支付了15万元彩礼,后又举办了婚礼。然而,婚后仅两个月,“芳芳”便自行离开,再无音信。
王某并非唯一陷入困局的受害者。经查,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被告人名某同李某、丁某等人,组织12名越南籍女子虚构旅游事由、持旅游签证入境后与中国籍男子相亲,其中7人与中国男子举办婚礼。涉案男青年平均年龄29岁,受教育程度不高,共支付彩礼128万元。
“男方与‘新娘’从见面到结婚周期极短,有的甚至没见过面,缺乏感情基础,对方一旦‘跑路’,男方就陷入‘钱追不回、人找不到’的困境。”办案检察官介绍,这类案件涉及非法入境等问题,受害者维权十分艰难。
办案检察官分析,该案暴露出犯罪手段的一些显著特点,特别是“新娘”变中介的情况也并非个例。“部分‘新娘’入境后发现有利可图,利用自身经验和两地人脉,‘反客为主’成为犯罪行为的策划组织人。”办案检察官说。
该案中,被告人李某的经历非常典型:2018年偷渡入境,辗转多地藏匿;2019年经中介介绍与中国男子结婚生女;2020年被警方遣返;2021年再次偷渡入境,经人介绍再次结婚生女;2023年6月结识丁某后,得知以旅游签证方式引带越南籍女子入境的作案手法,便伙同他人先后组织多名越南籍女子非法入境相亲,收取彩礼66万余元,与丁某共同收取中介费16.6万余元。
从指控到判刑
郑州自贸区检察院在办案中精准把握法律尺度,严格区分正常自愿涉外婚恋与违法组织偷越国境的界限。办案团队全面梳理出入境记录、签证申办材料、聊天记录、资金流转凭证,逐项固定了跨境组织、虚假申报、境内接应、有偿介绍等核心证据,清晰认定了各涉案人员的地位与责任。该院在依法精准指控、从严追诉组织者的同时,同步做好释法答疑工作,让群众真正明白不能逾越国境的红线。
近日,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李某、名某等6名被告人1年7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旅游签证申请的实质性审查,对可疑情况加强行程核验,建立逾期停留预警机制……”办案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