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河南省持续推进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现将第二十四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2026年3月,开封市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现沥青储罐膨胀节处有轻微烟雾冒出,可能有沥青大量泄漏甚至引发火灾的风险。该员工立即上报,公司接报后及时处理,依据规定奖励该员工300元,其他6名参与处置人员共计奖励600元。
案例二:2026年3月,平顶山市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员工发现仪表室端子排有放电现象,同时闻到轻微烧灼异味,有造成矿井失压的风险。该员工立即上报,公司接报后及时处理,依据规定奖励该员工1000元。
案例三:2026年4月,漯河市中国石油分公司所属加油站员工发现92号汽油操作井附近有异常油气味,经检测确认由油气泄漏引起。该员工立即上报,公司接报后及时处理,依据规定奖励该员工1000元,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