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
全媒体记者 吴倩 通讯员 孙珂/文图
5月22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联动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中心、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在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片区,组织开展“巡回审判+生态增殖放流+便民法治宣讲”一体化主题活动。
“现在开庭!”上午10时,黄河湿地保护区“茅草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焦某某、陈某某等3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焦某某、陈某某等3人,通过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渗坑排放具有腐蚀性的废液约6吨。经检测,排放物pH值为0.7,属于危险废物。排放行为造成土壤损害价值共计15.46万元。同时,倾倒废液时产生的刺鼻气味,引发相邻两家养殖户的多只怀孕绵羊流产,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成立,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焦某某、陈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鉴于3名被告人分别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为确保审判公开透明,本次巡回审判特邀请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人员、人民监督员及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附近群众全程旁听。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当场听取了旁听人员的意见,并耐心解答法律问题。
“我以前总觉得河里鱼多,捞几条没啥。今天法官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又给我机会亲手放生鱼苗,我感到很惭愧。”参与放流的涉案当事人感慨。为践行“谁破坏,谁修复”生态司法原则,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联合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中心,组织非法捕捞水产品不起诉案件涉案当事人、法检干警、当地志愿者共同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在湿地保护区广场上,一场接地气、有温度的生物多样性法治宣传活动同步开展。法检干警联合法律援助律师,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发放宣传彩页、赠送实用普法文创产品等方式,对群众进行精准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