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兼顾 受伤幼儿获赔偿

2026年05月19日15:41

       全媒体记者 董景娅

       5月18日,记者获悉,孟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幼儿意外受伤引发的赔偿纠纷,既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幼儿园的经营压力。

  2025年7月,4岁的刘某在孟州市某幼儿园内玩耍时意外受伤。事发后,某幼儿园第一时间将刘某送医,并及时告知刘某的家长。刘某先后在多地医院接受救治,被确诊为右肱骨髁骨折、上臂正中神经损伤,伴随肢体运动障碍。

  刘某的家长认为,事故发生在刘某在园期间,某幼儿园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今年3月,刘某的家长向孟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要求某幼儿园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

  孟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申请后,指派调解员负责调处该纠纷。调解员认真了解事情经过,逐一核验刘某病历、相关票据等,并分别约谈刘某的家长、某幼儿园负责人,倾听双方诉求,梳理争议焦点。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向刘某的家长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依法维权;另一方面为某幼儿园明确界定主体责任,引导其履行赔偿义务。调解员还充分考虑到某幼儿园的实际经营压力,反复协调,平衡双方利益。

  经调解员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幼儿园分6期赔偿刘某的家长4万元。目前,某幼儿园已按照调解协议向刘某的家长支付了2期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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