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法院沁北法庭:调解暖民心 安心过春节

2026年02月15日15:55

“非常感谢法庭的用心调解,我们回去都可以过个好年啦!”211日,武陟县法院沁北法庭的调解室内暖意融融,原告杨某接过被告何某一次性支付的90000元赔偿款时,语气里满是释然与感激。

时间回溯到20254月,被告何某作为某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的负责人,雇佣原告杨某前往某项目工地从事挖掘作业,双方约定了工期与劳务费。在一次工地作业测量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土方突然坍塌,杨某瞬间被厚重的沙土掩埋,事故发生后,杨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诊断结果为胸部多处肋骨骨折。经鉴定,杨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双方就赔偿数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杨某将何某诉至武陟县法院,要求其赔付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0余万元。

沁北法庭受理案件后,庭长赵向辉迅速指导驻庭调解员乔小瑞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初期,被告何某认为杨某是因违规作业才导致事故发生,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为了打破这一僵局,法官与调解员始终秉持公平公正、情理兼顾的原则,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一边安抚杨某的情绪,了解他的康复情况和家庭困难,一边对何某释法说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说明案件中的法律关系,讲解雇主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责任划分比例。经过反复劝说,何某认识到自己在此次事故中应该承担责任,但认为赔偿数额过高,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范围。

法官与调解员又通过一次次沟通,一点点缩小数额的差距,既保障杨某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何某的实际承受能力,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轮反复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被告何某一次性给付原告杨某赔偿款90000元,双方就本次纠纷再无争议。当何某将赔偿款交到杨某手中时,积压在双方心头近一年的隔阂彻底消散。

春寒料峭,温情不减,沁北法庭用专业与温情化解了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群众能够带着安心与温暖,度过一个祥和安宁的春节。(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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