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代表+司法”协同联动 合力推进基层高效能治理

2025年09月12日17:37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近年来濮阳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部署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创新构建代表+司法协同治理模式将代表的群众优势、监督优势与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职能优势深度融合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治理效能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民意直通、司法响应、协同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制度先行,构建代表与司法协同的工作框架

濮阳市始终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看待基层治理工作,将“代表+司法”协同机制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强化保障,确保协同治理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一)系统规划明确协同方向。2025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能动司法创新实践,强化与人大代表的协同联动”。为确保决定落地,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印发《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护航基层高效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更是将“代表+司法”协同机制作为重点任务;印发《人大代表“聚合力”基层治理“添动力”——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提出让各级人大代表争做基层治理“引领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联络员”、工作落实“监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从制度层面为协同治理画好了“路线图”。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强调:“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打破部门壁垒,让代表履职与司法实践同频共振。”这一理念成为全市推动代表与司法协同的核心动力。

(二)联动机制促进协同落地。市法院、市检察院积极响应人大部署,将代表参与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主要路径。市法院制定《关于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通知》,明确“科学选定案件类型、精准匹配适宜代表、凝聚实质解纷合力”三大机制。为落实这一机制,市法院专门建立“代表人才库”,按专业领域(如劳动争议、家事纠纷、涉企纠纷等)分类标注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特长,法官可根据案件特点精准邀请对应代表参与调解。通知还要求每名法官全年至少邀请2-3名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庭审旁听或执行见证,并将完成情况纳入法官业绩档案。市检察院健全完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对“接收—审核—交办—反馈—回头看”等环节加强管理,项目化推进、全流程督办。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人民监督办总协调、承办部门具体办”的责任闭环,实现建议办理实时督办,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为提升办理质效,市检察院还成立由检察长牵头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面对面”督办。

(三)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将代表参与司法协同治理情况纳入代表履职评价体系,作为代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司法机关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参与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监督。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定期组织代表开展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授课,提升协同工作的专业能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等一系列保障措施,代表与司法机关的协同更加顺畅高效,为基层治理注入了强大动力。2025年,市法院共举办“走进濮阳法院,感受公平正义”公众开放日活动32场,邀请代表委员49名、在校师生及市民群众1500余名走进法院,推送《“云瞰”濮法一周动态》133期,感受法院文化、观摩庭审现场、体验模拟法庭;市检察院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活动、监督检察机关办案54人次,推送《请代表委员“检”阅》6期,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

这种“人大推动、司法相应、代表参与”的制度设计,让协同治理从“纸上规划”变为“实际行动”。

二、法院联动,“代表+法官”激活基层解纷效能

(一)机制化运作,从“个案参与”到“制度协同”。市法院率先构建“代表+司法”全链条协同机制,将代表建议办理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形成“主动问需—深度参与—成果转化”的闭环体系。法院严格落实“三访三见面”制度,通过专题座谈会、上门走访、邀请参与调解等方式,与代表保持常态化沟通。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案件118件,成功调解67件,调解成功率达56.8%。

在制度设计上,市法院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具体工作机制。针对代表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推行涉企案件“绿标签”制度和“四个一”工作法(判前调解一次、判后答疑一次、执行提醒一次、跟踪回访一次),为企业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市法院响应“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建议,与市总工会、人社局建立劳动争议“总对总”化解机制,设立农民工维权快速通道。截至目前,已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1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274.73万元。这种“代表提建议—法院建机制—群众得实惠”的模式,让协同治理从“随机参与”走向“规范运行”。

(二)全域化覆盖,从“市级引领”到“县域深耕”。濮阳市两级法院结合地域特点,让“代表+司法”模式在县域治理中精准落地,形成“市级抓统筹、县域抓特色”的生动格局。

市中院聚焦复杂纠纷化解,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破解疑难案件。在一起持续2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市人大代表翟冠营与承办法官杨浩多次联合走访当事人,用“老友情面+法律后果”双重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针对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陈某某涉及五方主体的房屋转租纠纷,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宋丽萍不仅厘清租金、违约金等法律关系,更协调解决次承租人后续经营问题,一揽子化解潜在衍生诉讼,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县域法院立足民生痛点,让代表成为基层治理“金钥匙”。省人大代表许延随参加台前法院组织调解的崔某一与崔某二委托合同纠纷案,通过“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和“三看三查”(看经营场所、查履行能力;看合同文本、查违约事实;看调解协议、查执行保障)工作法,案涉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市人大代表牛茂华、县人大代表王新喜参与范县法院审理的陶某瑞提供劳务受害案调解,既安抚九级伤残原告情绪,又向被告释明强制执行风险,最终促成7万元赔偿协议;清丰县法院针对161名农民工被拖欠140余万元工资的群体纠纷,邀请县人大代表翟利花连夜协调企业与包工头,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责任,推动企业代付工资,让农民工当场拿到血汗钱。

基层法庭创新“驻点调解”,将代表力量嵌入司法最前沿。台前县孙口法庭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室”,县人大代表刘召成在此成功调解崔某与电料门市部安全保障义务纠纷,面对七级伤残的严重后果,通过“算赔偿账、讲责任法”促使门市部再赔19万元;南乐县梁村乡人大代表安现军在婚约财产纠纷中,用“背靠背”沟通法平衡双方诉求,促成彩礼合理返还,避免矛盾激化。

(三)效能化提升,从“纠纷化解”到“治理升级”。“代表+司法”模式的深入推进,正在重塑濮阳基层治理生态。代表的参与不仅提升了纠纷化解效率,更推动司法工作更贴近群众需求、更融入社会治理大局。

在营商环境优化领域,市法院联合工商联设立“企业法治体检中心”,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涉企案件调解,今年已为多家企业提供“套餐式”法律服务,在微信公众号、官网开设营商环境工作专栏,发布信息1200余条;濮阳县法院在商品房销售纠纷中,县人大代表张善然结合房地产市场实际,促成房企与购房者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既保障企业回款,又缓解购房者压力,实现“司法护航”与“企业生存”的平衡。

在执行攻坚领域,响应人大代表“推进执行警务改革”建议,濮阳县法院试点“执行110”模式,截至目前接到线索举报153次,执行到位金额31.4万元;范县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王复会参与买卖合同执行案,深入被执行人家中“讲法理、听困难”,促使其一次性付清4254元欠款,让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权益。

在民生保障领域,代表参与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清丰县人大代表解运泽在农资欠款纠纷中,以“邻村熟人”身份打破僵局,说服原告同意分期还款,被告当场支付2万元诚意金;南乐县人大代表韩红旗在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精准计算双方损失,推动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3.9万元,避免当事人陷入漫长诉讼。

“代表+司法”协同治理模式既发挥了代表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又彰显了司法定分止争的专业权威,让矛盾在源头化解、纠纷在基层平息,为濮阳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注入持久动力。

三、检察能动,“代表+检察官”强化协同共治效能

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代表和检察官通过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驻检察院代表监督联络室、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等平台纽带,共同靶向发力,在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周边治理、生态环境改善等领域开展深度协作,用一个个具体案例诠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张丽代表提出“加大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力度”的建议后,市检察院与代表共同调研,形成“走出去+请进来”的普法模式。代表们发挥贴近校园、了解学情的优势,建议检察机关强化法治副校长作用、创新体验式教育;检察机关则联合团市委、教育局制定《2025年守护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建立“豫见未来・蒋平工作站”“春晖人大代表工作站”等平台,邀请代表参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2人,对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起诉40人,清丰县、范县“检察+社工”模式还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实现了“办理一件建议、完善一套机制、守护一群孩子”的效果。

在校园环境治理领域,任辉代表针对市一高南门垃圾堆积问题提出建议后,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正式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迅速响应,5月28日接收建议、5月29日立案、5月30日制发检察建议,6月6日完成9000方垃圾清运。为防止问题反弹,代表与检察机关共同推动市教育局、城管局等六部门会签《长效治理机制》,建立教育引导、常态监管、违法查处等协同措施。该案例被《人民代表报》《法治日报》等报道,邵景良主任予以肯定,任辉代表专门致信感谢,生动诠释了“代表建议精准发声+检察建议刚性推动+政府部门高效落实”的协同治理路径。

在生态环境改善领域,韩中华代表反映开德中学东侧鸡棚鸭舍污染问题后,市检察院1日内交办、4日内公益诉讼立案,8月22日即向中原路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办理过程中,代表全程跟踪监督,建议检察机关既要依法整治污染,也要保障养殖户合法权益;检察机关邀请代表参与调查核实,共同研究整改方案,目前案件正在有序推进中,必将为校园周边营造洁净环境。

“代表+检察官”协同履职,不仅解决了具体问题,更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在提升司法公信力、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基层治理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通过代表深度参与检察办案,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明显提高。代表与检察官通过“检察开放日”“民法典宣传”等活动,向群众传递法治精神。范县检察院根据协作案例制作的微电影《风的女儿》在央视黄金时间播出,濮阳县检察院《900元撬动上亿案款》获评全省“十佳”检察好故事,让群众在案例中感受法治力量。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信访接待群众532人次,满意度100%,无重大缠闹访事件;230件听证案件中,邀请人大代表参与187件,听证后息诉罢访率达92%,“阳光司法”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四、凝聚合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代表+司法”协同治理模式的深入推进,不仅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更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优化法治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人大代表来自基层、了解民情,能够与群众进行有效沟通,司法机关则精通法律、熟悉程序,二者结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通过代表参与调解,许多复杂疑难案件得到快速化解,避免了案件进入漫长的诉讼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二)增强了司法公信力。人大代表参与司法活动,是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能够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同时,代表们将司法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向群众进行宣传解读,增进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三)夯实了基层治理基础。通过人大代表与司法机关的协同联动,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基层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优化了基层法治环境。“代表+司法”协同治理模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通过代表和法官的释法说理,使群众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增强了法治意识,养成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习惯,推动形成了良好的基层法治环境。正如省人大代表蒋平所说:“当代表走进法庭、检察官走进社区,法治就从条文变成了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活方式。”

下一步,濮阳市将继续总结推广“代表+司法”协同治理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参与范围,提升协同治理水平,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濮阳、法治濮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法治报记者 林栋 通讯员 刘广涛 高阳辉 编辑 王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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