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凝聚“法院+综治中心”合力

2025年08月14日18:40 来源:河南法治报

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马鑫琳 李婕

“还需要再过来一次吗?”“不用啦!一次就解决了,不用你们再跑一趟了!”这是一组发生在南阳市卧龙区综治中心调解室内的对话。8月11日,在该综治中心调解室内,一起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员闫静连声道谢:“感谢您为我们解开心结,帮我们摆脱了当下的困境!”

事情还要从一起抚养权纠纷开始说起。

2022年,刘某与翟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女方翟某抚养。然而离婚后,孩子实际一直随刘某生活,翟某仅偶尔探望,既未按协议履行抚养义务,也未曾支付抚养费。刘某独自承担家庭生活支出,经济压力巨大,多次要求翟某履行抚养义务未果后,无奈诉至法院。

卧龙区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团队受理案件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闫静开展调解工作。闫静在仔细查阅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后,迅速厘清了纠纷脉络,并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电话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想法,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担忧以及对孩子未来的规划,精准把握了矛盾的焦点和各方的深层次顾虑。

8月11日,在卧龙区综治中心调解室内,诉讼服务团队成员向刘某和翟某详细阐释了抚养权归属的法律原则,特别是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应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引导双方认识到抚养权不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翟某抹着泪诉说:“谁不想跟自己孩子天天在一起,可是我现在的收入仅仅够偿还房贷,实在没有能力和精力照顾孩子啊……”

面对翟某的无奈和现实困境,闫静先是对其进行鼓励,同时提醒翟某应该多抽出时间陪陪孩子。

随后,闫静向刘某详细询问了孩子的近况,并强调“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拥有稳定的生活环境才是最重要的”,劝导双方互谅互让。在闫静不懈的努力和充满温情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缓和下来,刘某表示愿意给翟某一个机会;翟某则承诺待这几年经济情况好转,一定弥补对孩子的亏欠。最终,双方从孩子的切身利益出发,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孩子由刘某抚养,翟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用。

据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综治中心”的创新模式,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司法服务变成了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解忧力量,为基层治理注入了强劲司法动能,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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