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从光山县司法局获悉,该局文殊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金额较大的建筑装修合同纠纷,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2024年12月12日,光山县某公司与程某明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程某明需在2025年1月27日前完成房屋装修工作,总费用为179万元。截至2025年2月份,装修工程不仅未按时完工,且部分装修质量未能达到合同标准。某公司以装修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未按约支付剩余工程款。
2025年6月,程某明向文殊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员详细查阅了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后,分别与程某明和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和双方的诉求。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明理释法:明确指出程某明未按期保质完工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指出某公司未按约支付余款亦存在问题。
最终,经过调解员长达3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占伟 通讯员 苏明明 刘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