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武陟县人民法院出现了令人动容的一幕,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的原告董某某妻子李女士手持两面锦旗走进法院,一面代表原告,一面则代表被告方,锦旗字里行间满是对城东法庭高效化解纠纷、解民忧促和谐的由衷赞誉。
原告董某某与被告高某某、刘某某夫妻俩于2019年4月8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二被告将其所有的位于某小区一处房屋出售给原告,房屋总价为48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支付了全部房款。被告在收到房款后,拒绝配合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双方形成纠纷,原告诉至武陟县人民法院。
城东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原鹏飞指导驻庭调解员黄鸿秋立即展开调解工作,通过与原、被告双方深入沟通,迅速找到了案件的“症结”所在。被告拒绝过户的根源在于中介公司未退还其1.5万元押金。此外,本案还关联了法庭受理的另一起案件,即原告也起诉了中介公司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考虑到本案涉及三方争议,为了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将两起案件合并调解,并指导调解员将中介公司作为突破口,一方面从公司信誉角度劝说中介公司树立诚信意识,另一方面从被告高某某长期患病等实际情况出发,对中介公司进行情理疏导。经过几轮释法析理和耐心调解,中介公司最终将押金返还给了被告方,原、被告也就本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方承诺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在法庭的督促下,被告方如期完成了房屋产权过户,原告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至此,两起关联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原、被告双方对法庭的调解工作都非常满意,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这两面锦旗的背后,不仅彰显了法官与驻庭调解员抽丝剥茧、两案并调的司法智慧,生动诠释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审判理念,更展现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担当。(河南法治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王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