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株一级古树有了“护身符”

2025年05月22日18:06 来源:河南法治报

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海刚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刚颁布实施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5月20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联合建安区林业局,对区域内12株一级古树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为古树名木挂上“护身符”。

司法保护令明确提出,禁止擅自砍伐、移植古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买卖、运输、加工非法采伐、移植古树名木;禁止刻画、剥损树皮,折损树枝,过度修剪或挖掘树根等破坏古树的完整性;禁止在古树上架设电缆及缠绕、悬挂物体;禁止在古树保护范围内倾倒污水、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等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禁止攀爬古树以及破坏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的其他行为;禁止进行其他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在许昌市建安区椹涧乡水潮店村,区法院干警向现场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讲解《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切实增强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以司法力量筑牢保护屏障。

“每一株古树都是‘望得见历史、留得住乡愁’的生态地标。此次古树名木保护行动,不仅是挂上保护牌、发布司法保护令,也是对全民增强保护意识的一次具体行动。下一步,建安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加大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和普法宣讲力度,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为辖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司法力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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