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调解+调后追踪” 护航企业促发展

2025年05月04日11:13

今年以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不断通过诉中调解和履行跟踪,促进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对调解生效的案件履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促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按时足额履行,并鼓励其提前履行,将问题解决在执行前,不仅提升了生效文书自动履行率,增强了当事人主动履行的法律意识,更是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便民利民之举。

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对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受理案件后,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会在第一时间认真翻阅案件材料,对整个案情进行梳理分析。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存在良好调解基础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并将调解工作贯穿其中。承办法官首先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当事人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真实原因。随后搭建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背对背调解、面对面协商,为双方释法明理,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丰富的调解经验,耐心地向双方解释法律规定和相关条款,同时希望双方能够在各自企业长远发展方面共同缩小分歧,全力推动纠纷解决。

为了保障涉企双方利益,提升调解成功案件实效,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不断分析研判,针对调解成功案件,特别是约定支付周期长、金额大的案子,会根据调解书约定付款周期,持续追踪督促双方当事人按期支付,确认调解协议实际落实到位。

2025年3月,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在还款金额上达成一致,成功签署了调解协议。随后,该院派专人主动联系企业负责人,经过多次沟通督促,终于在3月底前将货款得以解决。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通过“诉中调解+调后追踪”,对矛盾纠纷全方位、全流程跟进,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其实调解成功并不是终结,我们的最终目的是想要双方握手言和,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互利共赢。”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说。(河南法治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时俊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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