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法院:利剑出鞘保民生

2024年10月23日08:52

为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2024年10月17日早上6时,按照焦作中院统一部署,武陟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展“豫剑执行——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并专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保忠,县人大法工委主任瞿满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红云,以及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律师代表共同参与、监督、见证执行。武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洪涛各带领一组干警,直奔执行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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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主要以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为执行对象。行动中,在施文星院长的指挥下,执行干警在依法规范执行的同时,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案件实际情况灵活采取搜查、拘传、劝说教育等多种执行措施,全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同时,严厉打击故意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和高压态势,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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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一:在严某某申请执行安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安某某返还原告严某某车款5000元。然而,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安某某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此次执行行动中,施文星院长现场对安某某展开了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从失信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诚信做人的重要意义等角度,耐心地为安某某释法析理,同时还积极劝说安某某的家属共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安某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场将5000元车款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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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二:都某某等三名农民工申请执行杨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杨某某拒不支付工资款10039元而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现场,杨某某仍然心存侥幸,试图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支付工资的法律义务,法院干警果断将杨某某拘传至执行局。同时,严肃告知杨某某,若其再不支付工人工资,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慑于法律威严,杨某某将都某某等三人的工资款一次性履行完毕,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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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领导,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跟随执行干警深入执行一线,“零距离”见证了法院执行工作,并对此次执行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整个执行过程规范透明、执行措施高效有力、执行态度文明善意,充分彰显了法院干警敢打硬仗、勇于攻坚克难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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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共出动干警32人,警车10辆,共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9名,依法搜查被执行人住所地5处。执行完毕3件,和解2件,司法拘留5人,执行到位金额13.3万元。在下一步工作中,武陟县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如我在执”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发力,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创新拓展工作思路,努力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河南法治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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