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顺心的事,有人喜欢用“借酒消愁”的方式来缓解心中的不悦,但万万不可酒后驾车,否则只会“愁上加愁”。来看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4日凌晨,女子卢某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发生矛盾,心情不好,来到地摊饮酒消愁,酒后开车回家途中,追尾前方等信号灯的贾某车辆,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抽血检测,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经鉴定:卢某送检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7.47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案发后,卢某赔偿被害人贾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卢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卢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法官提醒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情绪低落的时候,要通过合理正确的方式发泄情绪,酒后拿起车钥匙,不仅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也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必须牢记于心,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河南法制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时俊亚 王爱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