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王晶雅
树高17.5米,冠幅20米……在西峡县太平镇回龙寺村,有这样一棵树龄约2000年的古银杏树。4月22日,西峡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为这棵千年古银杏树发出了司法保护令,针对古银杏树保护提出明确禁止事项。
银杏树,俗名白果树,为现存种子植物中最古老的植物,故有“活化石”之称,被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区名录”,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
为保护回龙寺村这棵珍贵的古银杏树,司法保护令明确提出:禁止通过刻画、砍、削、剥损树皮、树枝或挖掘树根等方式破坏古银杏树的完整性;禁止在古银杏树上架设线缆及缠绕、悬挂物体等破坏古银杏树相关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禁止在古银杏树保护围栏范围内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烟气、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
法官向周边群众开展了古银杏树保护普法宣传,科普古树名木的重要价值,宣讲民法典、森林法等法律规定,提高群众对古银杏树的保护意识,营造保护古银杏树的良好氛围。
当天,该院为太平镇东坪村的一棵树龄逾千年的古银杏树也发出了同样的司法保护令,受到了当地村委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该院作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始终致力于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