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在洛阳市龙门石窟派出所辖区内,发生了一起令人心动的救援事件。一名市民在冰冷刺骨的河水中溺水,情况危急。接到紧急求助电话后,龙门石窟派出所的民警郭坤凯和同事迅速赶往现场,展开了生死营救。
事发当天上午10时21分,洛阳市公安局龙门石窟派出所接报有人员溺水。时间紧迫下,值班民警郭坤凯和他的同事们立即启动了紧急救援预案,火速驱车前往事发地点。到达现场后,他们发现一名落水者正在河中央挣扎,处境极其危险。寒冷的天气和急促的流速增加了救援的难度,但民警们没有因此退缩。
为了尽快到达落水者身边,郭坤凯冲向附近的孔雀岛,成功借到一艘船只。他驾驶船只全力驶向落水者所在位置,并在最短时间内将该名群众救起至河中的小岛上。由于落水者长时间处于水中,体温严重失温,身体已经出现严重的颤抖。民警立刻在岛上采取急救措施,利用现场可得的材料为落水者点火取暖,同时脱下自己的衣物为其保暖,尽最大努力减少热量的流失。
在确保落水者暂时安全的同时,郭坤凯使用手机与120急救中心和119消防救援部门取得联系,清晰地告知他们自己的位置和落水者的当前状况。随后不久,救援队伍抵达现场,民警协同教援人员利用专业设备,平稳地将落水者运送到岸边,并由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进行后续治疗。经医院的全力抢救,落水者已脱离生命危险。
此次救援行动中,洛阳公安表现出了高度的专业性和冷静的应急处置能力。从接到报警到稳定局势,每一步操作都体现了民警救人的坚定决心和职业素养。事后,民警郭坤凯表示:“在人民生命受到威胁时,作为民警,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每一个生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