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8月30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近期全省发生的驶入对向车道等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通过案例警示教育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出行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2024年5月1日10时许,候某驾驶豫AAM****小型新能源汽车沿208国道自北向南行驶,至二淅208国道南阳西峡县双龙镇小水村下营组路段(1456KM+320M)时,越过中心线逆行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张某驾驶的豫R9****轻型普通货车(乘2人)碰撞,致4人受伤。
案例二:2024年5月24日4时许,李某驾驶豫KE****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KK***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呼北241国道洛阳宜阳县由北向南行驶,至呼北241国道1012公里300米处道路时,由于疲劳驾驶未注意观察逆行驶入对向车道,其车头碰撞后碾压行人,致1人当场死亡。
案例三:2024年06月14日17时许,纪某驾驶豫JG****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至在濮阳清丰县将军路孟德大道路口北高堡乡王庄路口处,逆行驶入对向车道与由北向南行驶王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及周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相撞,致使三轮摩托车翻车后与由南向北行驶蔡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4人受伤。
案例四:2024年7月25日4时许,董某驾驶豫KA****重型自卸货车沿漯河临颍县繁城镇001乡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湾宋村石牌东侧约30米(保台240国道817Km+100m)处,逆行驶入对向车道与沿001乡道由西向东卜某驾驶苏H2****轻型厢式货车相撞,致1人受伤、1人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五:2024年7月31日5时许,邹某驾驶豫AB*****号牌轻型箱式货车沿通武230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2220公里信阳息县彭店乡街村杨小庄路段时,逆行驶入对向车道与两辆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1人受伤、1人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