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入工地 服务零距离——郑州市城市管理保障中心创新行政调解高效化解供热设施损坏赔偿纠纷

2026年04月16日17:11

(河南法治报讯)2026年3月20日上午,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与桐柏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处某施工工地中,一场别开生面的“现场办公”悄然展开。郑州市城市管理保障中心的执法人员在对某施工单位施工支护作业中损坏公共供热设施一案的现场核实中,发现存在涉案的民事纠纷,就地启动行政调解程序。执法办案的“最后一公里”,在这里变成了服务企业的“零距离”。

纠纷起于施工意外,调解止于双方满意

时间拨回2026年1月27日。某施工单位在汝河路与桐柏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处进行支护作业时,因插打钢板桩不慎将公共供热管道撞出一个“伤口”。事故发生后,企业主动报请抢修,协助抽排积水,次日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便将受损管网修复完毕。管道通了,心结却留下了——围绕供热设施损坏赔偿费用金额,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2026年3月20日,执法人员在核实案情时主动告知行政调解权益,施工单位现场申请调解。保障中心快速响应,当天书面征得热力企业同意,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于3月23日正式受理该案。同一天,保障中心对损坏供热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违法查处”与“行政调解”双线并行,相互推进。

3月31日,行政调解会正式召开。执法人员前期做了大量功课:调取相关证据、核算修复成本、听取双方诉求、分析调解空间。会上,没有拍桌子,没有拉锯战,有的只是一笔笔算清账、一条条讲明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14000元的赔偿金额共识,并签订行政调解协议。 4月7日,款项如约到账。执法人员回访确认协议履行到位,一起民事纠纷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服务型执法显温度,营商环境更可预期

“本以为要上法庭,没想到执法人员当起了‘调解员’,前后不到两周就解决了。”某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感慨道。这起案件的高效化解,为城市管理领域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写下了一个生动注脚。

近年来,郑州市城市管理保障中心坚持“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理念,将行政调解嵌入执法全过程。面对施工企业与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单位之间的设施损坏赔偿纠纷,执法人员没有简单“一罚了之”,而是主动靠前、居中调解,依法追究违法行为的同时,又为企业搭建高效率的纠纷解决通道,减少对正常施工和经营活动的影响,用有限行政资源最大限度的解决社会矛盾。

“执法不是终点,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才是根本。”调解现场,执法人员深入浅出地向施工方宣讲市政公用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安全规范与法律法规,举一反三督促企业在施工中落实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方案、依法承担赔偿。这种“执法+普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既强化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底线,也为受损方快速挽回了损失。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这里同频共振。

改进执法方式,多元解纷赋能城市治理

本案中,从事故发生、抢修完成到纠纷受理、调解成功,再到协议履行、违法查处,全链条衔接顺畅、闭环管理。特别是行政调解程序启动后,仅用8个工作日便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远低于诉讼或仲裁所需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这一实践表明,在城市管理领域引入行政调解机制,既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能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是改进执法方式、完善多元解纷体系的积极探索。目前,受损热力管网已抢修完毕,涉案赔偿费用双方已达成一致并全面履行,案件查处工作正依法推进。

下一步,郑州市城市管理保障中心将继续深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更多民生领域推广“执法+调解”工作模式。用更有温度的执法、更高效的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城市安全运行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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