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高校合作共建

2023年01月11日23:02

    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于帆

    日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合作签约暨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徐阳光签订合作意向书,共同为“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王辉表示,建设法治中国是全体法律人共同的职业梦想和不懈追求,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是国家法治进步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驱动力,充分合理运用破产制度化解过剩产能、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企业救治和出清,对全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的合作共建,就是要借助研究中心的丰富资源,借助专家学者的丰富智慧,使一线法官接触到最新的法学理论知识,增强业务素质,提升司法能力,打造司法人才高地,提高审判工作水平。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成立后,该院将积极推动基地的实体化运行,以丰富的破产审判资源、生动鲜活的破产案例为研究中心开展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提供良好平台和载体,积极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的有效对接、实现司法资源与学术资源共享互补,推动形成院校合作新格局,助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徐阳光对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为进一步推动破产法理论实践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河南省首家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法院,该院出色的破产审判团队、丰硕的破产研究成果将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多元的科研力量、开放的研究平台形成优势互补效应,双方将陆续开展人才培养、课题研究、案例挖掘、示范审判等一系列具体活动,共同为破产制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进程贡献力量。


编辑:李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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