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特别强调了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发挥的作用。
着力提升市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
在“硬件”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自主设置法治文化相关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基础上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着力提升市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等。
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
在“软环境”方面,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培养规则意识;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建立全国法治文艺精品库,逐步实现共建共享;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等。
纳入平安创建指标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法治文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法治示范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平安中国建设等创建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